供暖期结束了,那么供热不达标如何退费?“手里有测温记录的,如果热企不认可,怎么样才能退回热费呢?”市民张女士来电询问。
昨天,记者联系了多个区供热办,各城区供热办正在统计测温记录,统计结束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退费或不予退费裁定,并告知热企。
走访:退费窗口人不多
昨天上午,记者来长热集团朝阳一公司,在收费窗口前,没有人办理退费业务,“来办理退费,需要拿区供热管理部门的裁定书,这两天来办理退费的并不多。”工作人员说。
在长春供热集团、嘉润热力等多家公司的收费窗口前,均没有办理退费的市民,“想退费,居民手中必须有测温记录,经区供热管理部门裁定后,根据裁定结果办理退费,如果与热企达成一致的,可以与热企协商退费。”
长热集团相关负责人说,这几年,长春市政府要求热企由达标供热向舒适供热努力,集团更新了管线,增加了投放,提高了供热水平,供热情况比以前也有很大改善,办理退费居民逐年减少。
市民:没测温记录能退费吗?
家住大屯街的冯女士家里一直很冷,“供暖期内,家里温度一直不达标。”由于她工作很忙,整个供暖期没有申请测温,手里也没有测温记录,“像我家这种情况能办理退费吗?”
长春市公用局工作人员表示,办理退热费必须有测温记录,可以是热企的测温记录,如果热企没有及时测温的,有区供热管理部门的测温记录也可以。此外,根据《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要求,连续停热2天或累计超过7天的,视为影响范围内的供热不达标,按影响天数向影响范围内所有热用户退费。
区供热办:正统计测温记录
南关区供热办工作人员说,区供热办已经给社区专干下发了通知,把供暖期内的测温记录尽快收集上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裁定。
朝阳区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测温单据早在供热期开始就下发给各社区,供热不达标的市民,可以持测温记录到区供热办申请裁定,根据裁定书到热企申请退费。
二道区、宽城区等区供热办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正在统计测温记录阶段,区供热主管部门在接到居民提供的测温记录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退费或不退费裁定并告知热企,热企在收到退费裁定1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费。
市公用局
拒不退费可提起诉讼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说,居民住宅每月有两次室内空气温度检测不达标记录的,即视为一个月供热不达标,按照测温结果实行阶梯退费。
按照规定要求,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未达规定标准的,热企应自行退费,未自行退费的,对测温结果或退费标准不认可的居民,可以向区供热管理部门申请裁定,“但在实际退费过程中,有一些用户在退费时不需要裁定,大部分用户都需要经过裁定后,才能办理退费。”
裁定后,热企不按规定退费的,长春市公用局和长春市发改委有权责令热企按规定退费,拒不执行的,居民可凭测温记录和退费裁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