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有以下标准的,应立案:1、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2、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3、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