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券商分析师发研报被处罚,监管层也一次开出两张罚单!
近日,方正证券研究所分析师郭某丽因在客户微信群发布了某上市公司研报,一方面这份研报公司没有进行合规审查,另一方面研报在微信群发布后公司合规质控人员也没有进行监督,最终方正证券被监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措施。
除了方正证券被罚,分析师郭某丽自己也被监管约谈。
违规发研报券商被罚,分析师被约谈
为了更方便地服务客户,近年来,不少分析师都在使用微信群发布研报,这样可以快速的将观点传达到相关客户。不过,却也不乏违规现象。
1月13日,湖南证监局在官网发布了监管决定,经查,方正证券研究所证券分析师郭某丽在客户微信群发布了某上市公司的研究报告,方正证券未对该研究报告进行合规审查,也未根据公司制度由合规质控人员对所发布研究报告的微信群进行监督,上述情况违反了《发布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作为公司证券分析师,分析师郭某丽对于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郭某丽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请郭某丽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10点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资料显示,郭某丽,北京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硕士,曾任职于环保部化学品中心,2012年加入方正证券,曾为方正证券公用事业与环保首席分析师。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分析师,郭某丽曾获多届新财富、水晶球、金牛奖等最佳分析师多项荣誉。曾在2015年的新财富分析师评选中,获得公共事业组第三名,在2017年获得新财富电力、煤气及水等公用事业行业组第五名。
监管加强研报发布管理力度
实际上,监管层对券商研报的监管力度一直在加强。
2019年1月,监管层向券商下发《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流程管理规范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活动》的通报。通报列举了相关违规执业案例,并提出了监管要求,强调要加强研报发布规范。
通报显示,有券商分析师团队在上市公司发布半年报公告的当晚撰写了点评文章,并上传至团队共用的有道云账户。随后,该团队某证券分析师私自将点评文章以有道云链接形式发送至其自行维护的数个微信群。文章内容涉及具体个股的盈利预测、估值及投资评级。
通报称,证券分析师所使用的有道云系统账户、微信群未在公司报备,文章内容未经公司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发布行为未在公司内部系统留痕,文章版式、格式、数据质量等均不符合证券研究报告的标准。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的第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通过公司规定的证券研究报告发布系统平台向发布对象统一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以保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公平性。
从通报来看,监管层要求各家券商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分析师的管理,建立与服务模式相匹配的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第一,依法规范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
通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规有关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流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内部控制、质量审核、合规审查、留痕管理,严格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要求履行对外发布前的审核程序。确保该投资分析意见通过公司规定的证券研究报告发布系统平台向发布对象统一发布,确保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公平性。
其次,通报要求严格管理证券分析师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行为。
如对于分析师与客户举办的座谈会、路演活动等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对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做好客户服务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查;定期安排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人员对客户服务档案进行跟踪检查等。
值得注意的是,郭某丽发布的研报就是没有进行公司合规审查,以及发布在微信群里没有合规审查人员监督,最终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