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中国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处罚。长春长生公司被被撤销相关证明文件,并被罚没款共计91亿元人民币。中国国家药监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图为2018年7月24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门紧闭。
中国吉林省食药监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人民币,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人民币,罚没款共计91亿元人民币。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10月16日消息,中国国家药监局、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制定《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方案显示,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每人20万元人民币;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每人50万元人民币;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每人65万元人民币。图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对于伤残的认定标准,方案称将根据受种者及其家属的申请,专家组对损害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包括:致死、致残或瘫痪的认定结果,损害结果与接种狂犬病问题疫苗之间的因果联系。图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同时,本次认定工作针对的问题疫苗为长春长生公司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生产的狂犬病疫苗(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药品gmp证书2017年11月19日到期)。图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指出,非死亡受种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赔偿申请人应当为其监护人。非死亡受种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赔偿申请人应当依法为其监护人或者本人。非死亡受种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赔偿申请人应当为受种者本人。如受种者死亡,赔偿金申请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规定申请。图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10月16日消息,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组织力量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相关主体立案稽查,并于日前向相关案件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依法从严惩处长生生物在资本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图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经查,长生生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问题疫苗不符合标准以及停产和召回的相关信息;二是披露子公司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三是未披露被吉林药监局调查的信息;四是违规披露狂犬疫苗gmp证书失效致主业停产以及该证书重新获取的情况;五是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图为2018年7月23日,中国公安机关对长春长生生物涉嫌违法犯罪立案调查。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长生生物处以6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顶格处罚,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俊芳等4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人民币的顶格处罚,同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图为长春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
对其他涉案当事人给予3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等罚款,同时拟对张友奎等3名当事人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后,依法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图为高俊芳被抓后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