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及长春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为深化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有效化解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长春新区集中开展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9月27日上午,新区所属高新区管委会在9月24、26日集中开会调度工作进展的基础上,由高新区管办牵头集中组织环保、工商、食药监、住建委、国土规划、农委、发改、执法队,双德乡政府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当日出动三十余人次,对照排查名单逐一清查,全面落实“散乱污企业”全面停产整治。此次排查一共排查15家企业,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相关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新区环保分局根据企业情况,要求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对11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及时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在污染防治设施未满足要求前不得生产。
下一步,属地乡街政府将严格落实管委会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对列入散乱污名单的企业加强巡查,如有发现擅自复工情况,要及时报告,以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与此同时按管委会要求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通过不断加强排查、整治力度,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新区环保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