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朱永坚,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永坚在担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征收自有房屋,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以及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以及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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